离婚两年后一般不能起诉第三者。离婚诉讼通常有一定的时效规定,超过时效后,法院可能不再受理相关诉求。具体来说:
婚姻关系角度:离婚意味着婚姻关系的解除,相关权利义务已进行了分割和确定。两年后再就婚姻相关事由起诉第三者缺乏法律依据。
财产权益角度:如果在离婚时发现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行为,并且该行为与第三者有关,应在发现之日起一定期限内起诉主张权利。但离婚两年已超过法定的一些追诉期限,很难再获支持。
侵权角度:若主张第三者对自身存在侵权行为,需满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且要在法定诉讼时效内起诉。离婚两年一般已过诉讼时效,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导致时效中断、中止等。
特殊情况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离婚两年后仍然可以起诉第三者。例如:
重大损害:如果离婚时未察觉第三者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重大损害,或者第三者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可能会成为例外。
新的事实和证据:如果在离婚诉讼期间未涉及到对第三者的起诉,且存在新的事实和证据表明第三者的行为对离婚产生了重大影响,可能会被允许起诉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