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的处理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这些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可以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割,但也可以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有所不同。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后财产有约定,应按照约定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
个人财产的处理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这些都属于个人财产,归该方个人所有。
离婚时的财产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均等分割的原则,但也会考虑双方的贡献、子女抚养情况等因素。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在处理夫妻财产时,建议明确列出双方的婚前和婚后财产,避免因财产归属问题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如果双方在财产处理上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